組織架構
本中心組織架構包括三層,即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及行政辦公室。
理事會為中心的政策指導單位,主要任務為負責釐定中心的業務方針、年度計畫及審定經費預、決算,其理事主席及共同主席由中華民國農業部以及美國林肯土地政策學會分別指派擔任,理事會員則由中美雙方提名出任。
執行委員會負責督導訓練業務及年度預、決算的編列,並負責受訓學員及任課教授的甄選、延聘等工作。執行委員會現有委員七人,設有主席及共同主席各一人,分別由美方及農業部指派代表擔任。
行政辦公室設有主任一人,負責擬定年度訓練計畫及相關經費預、決算之計畫書,並向執行委員會及理事會提出報告。因應本中心人事精簡以及實際業務執行需求,行政辦公室架構重新調整,中心主任之下原設有土地政策、農業發展及行政及輔導三組,自2015年起整併為訓練和行政兩組,實際執行與管理各組業務計畫。